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车等车辆规范
管理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,维护校园秩序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车等车辆规范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控制行驶车速。教职工及家属、餐厅人员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、摩托车等车辆,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/小时,在校园通行时,禁止鸣笛(喇叭);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或交叉路口时,应礼让行人、减速慢行,确保安全。
二、禁止安装遮阳伞(篷)。电动车、摩托车等车辆安装遮阳伞(篷)存在诸多安全隐患,例如:遮阳伞撑开后,伞骨底端凸出地方基本上与人体面部位置相当,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刺伤眼睛等部位,对人体伤害很大;遇到急转弯、刮风或道路湿滑时,车辆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,危及人身安全;遮阳伞面积较大,极易遮挡其他正常行驶人员的视线,与行人和其他车辆发生刮擦、碰撞等。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。教职工及家属、餐厅人员如有在摩托车、电动车等车辆加装遮阳伞(篷) 的,请于8月28日至9月1日期间自行拆除,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巡逻和校门管控,超过该时段未拆除的车辆,将根据有关规定,自9月2日起不再予以放行。
请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全校教职工及家属、餐厅人员,督促落实好电动车、摩托车遮阳伞(篷)整改工作,共同维护好校园道路交通秩序,营造安全稳定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。
仰恩大学保卫处
2024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