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所有教职工使用的私家车进入校区必须到保卫处备案登记。
2、本校在职教职工私家车,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名单为准,一人一车备案登记,办理登记必须提交驾驶证、行驶证和工作证复印件,到保卫处办理。
3、外聘老师由各学院报学校教务处,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报保卫处办理(办理必须提交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)。
4、更换车辆、车牌照须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注销车牌或原信息方可办理。
5、外聘老师车辆每学期开学由各学院统计新聘或离职教师的名单、电话和车辆信息报到教务处,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报保卫处办理。
6、摩托车出入学校必须办理出入卡。
7、本校在职教职工的摩托车、电动车。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,一人一车一卡,办卡必须持购车发票、合格证、行驶证和工作证到保卫处办理,第一次办理免费,如丢失补卡须交补卡费20元。
8、长期住校的教职工家属凭教职工工作证每户只能办理一张出入卡,每张卡收费30元。如遗失补卡每张卡收费30元。